权威部门详解“新农保”:农民如何缴费、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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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本刊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即将下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高帆就此接受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就相关具体问题作了解答。
“新农保”新在哪
记者:很多人还不太了解“新农保”,请问“新农保”新在哪里?
高帆:说“新农保”是因为以前有一个“老农保”。“老农保”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试点推开,但由于制度设计、社会条件、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到1999年进行了整顿规范,“老农保”的工作基本停滞了。农民对参加“老农保”积极性也不高,因为当时筹资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际上许多集体没有补助的能力,政府扶持政策又长期不到位,最后就剩下农民自己缴费给自己养老,而“新农保”新就新在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银来补贴农民养老。
记者:“新农保”的资金来源如何,采取的又是哪种制度模式?
高帆:“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结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式。农民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集体补助也主要记入个人账户。农民领取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小头是个人账户的积累,大头是各级政府财政直接补贴的基础养老金。
记者:一些地方在2003年就开始了“新农保”试点,这些试点对《指导意见》的制定提供了什么经验?
高帆: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一些地方就自行开始了“新农保” 的试点。因为之前主要靠农民自己缴费的办法行不通,所以各地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政府补贴的方式,这为《指导意见》的制定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现在已经有近 500个县(市、区)自己进行了“新农保”试点。我们把有代表性的试点县的制度模式、缴费费率、待遇水平等情况进行了综合数据分析,作为《指导意见》的重要参考数据,又通过保险精算和未来20年制度财务预测,确定了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和政府补贴标准,对新制度的运行和平衡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
记者: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农保”试点今年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现在已经有近500个县试点了,远超过10%,是说今年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吗?
高帆: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指的是按照将要出台的《指导意见》进行试点的范围,这与地方自行试点不同。一是制度模式和有关标准要按照要求进行规范,二是各级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要到位,特别是中央和省级的补贴要到位。除北京市有市级财政补贴外,地方自行试点没有这两级财政的补贴。《指导意见》下发后选取的试点,基础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将按东、中、西部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
“新农保”怎么缴费、领钱
记者:“新农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基础养老金各是多少?
高帆: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
记者:“新农保”覆盖的对象包括哪些?
高帆: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
记者:农民工可以参加“新农保”吗?
高帆:对于农民工参保问题,我们是这样考虑的:现在农民流动很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安家成为市民,也可能回到农村。他们如果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了;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他们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待遇。
记者:“新农保”缴费年限是多久?
高帆: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记者:每月大概能领到多少养老金?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
高帆:《指导意见》确定了一个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如果参保农民经济条件允许,可以多进行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标准。我们测算,如果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25%。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不分男女。
记者:如果个人没有缴费,没有个人账户积累,可否只领取基础养老金部分?
高帆:这个问题是这样设想的,凡“新农保”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都必须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可以采取补缴的方式;已满60周岁的,每递增1岁,可递减缴费年限,比如61岁的时候,就不需要补缴15年了,只需补缴12年,然后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高龄老人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是制度实行起来后,不参保就不能享受待遇。
另外,如果个人账户里的钱没有领完,人就去世了,那么这部分剩余可以继承,也可用于支付一定的丧葬费。如果个人账户的积累领取完了,而人还在世,也可以继续领取至身故。
以上几方面还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来规范和完善。
“老农保”可与“新农保”衔接
记者:有很多农民已经参加了“老农保”,他们与“新农保”如何衔接呢?
高帆:这个问题是这样考虑的,凡是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享受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标准继续缴费,达到年龄时享受“新农保”待遇。
记者:现在有一种说法,叫农村养老保险“碎片化”,就是各个地方的养老保险办法、标准不一样,同一地方的不同人群又不一样,这会不会给“新农保”的推行带来障碍?
高帆:与地方制度的衔接,我个人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缴费费率要规范,二是政府补贴要按规定标准补贴到位,三是要研究养老金与“新农保”待遇怎么样相加。但总的来说不会有太大的障碍,因为“新农保”的制度模式设计很简便,也没有历史上的“空账” 和“视同缴费年限”问题。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也可以衔接,只要把以前的保费转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上即可,地方政府承诺的征地养老金待遇仍可执行,并可与“新农保”待遇相加。
“新农保”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补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等,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但原则上是做加法,是“好上加好”。
“新农保”保险关系转移也比较好办,不管你去哪儿,身份如何转换,只转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部分你在哪里就享受哪里的水平。
记者:“新农保”的基金将如何管理?会不会出现“老农保”无法兑现养老金承诺的情况?
高帆:“新农保”基金管理主要是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基础养老金部分不积累、不运营,只有预算、划拨和发放。个人账户基金全部纳入财政统一专户进行管理,并比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予一定的增值。目前,还没有出台市场化运营的政策。这与“老农保”不同,规范了基金管理。另外“老农保”县以下机构过去是自收自支,有的还要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服务费,而“新农保”人员经费都要求纳入财政预算,这也比“老农保”规范多了。
扎实推进我国农村养老制度建设
从党的十七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政策原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广大农村开始破题了。这不仅对中国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对当代中国实现和谐发展也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我们要提高认识,倾注感情,端正态度,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定要从政治高度去认识。
老有所养是人类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社会最基本的责任之一。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大部分农民还游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这种状况的存在,与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与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有很大差距。胡锦涛同志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无论物质成果,还是精神成果,都应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都应该满足全体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农民,占中国人口数量的绝大多数。如果广大的中国农民不能或没有实现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就不能说真正实现了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也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固然,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制约,由于社会人力物力的制约,农村与城市间的绝对差距不可能马上消除,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福利差别也不可能完全拉平。但作为同一个国度内的公民,农民有权利要求最起码的公平正义,政府也有责任保障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严重挫伤农民支持发展、投身建设的积极性,还会引起社会的对立和冲突。
再进一步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也是有正面意义的。农村内需不振很大原因是农民为了养老防病,即使有钱也不敢花。如果我们解决了农民养老这一后顾之忧,农村内需必能从根本上得到扩张,从而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带着真感情去投入。
把中国农民纳入养老保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说到底是要花钱的,甚至还要花一笔不算小的钱。没有基础性的资金作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会流于空谈。对此我们是有教训的。
其实我国并不是从现在才开始考虑农民的养老问题,早在1986年就开始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经过十多年的筚路蓝缕,到1999年无奈地宣布中止。没有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主要原因是政府投入不足,完全靠农民自己缴费的积累。以当时农民的收入状况,显然不可能完全支撑起这一保障制度。
前车之鉴告诉我们,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政府要舍得投入。政府财政是比较紧张,尤其是目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即使如此,只要我们带着感情来投入,正如一位地方领导干部所言,“政府少上几个项目,少搞几个政府工程,钱就可以筹措得到”。
对中国农民带着感情去投入不是一种施舍,而是基于良心的回报。中国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的辛勤耕耘保障了我国的粮食安全;中国农民是我国工业化的付出着,数十年的剪刀差贡献,使得我国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中国农民是我国城市化的支持者,城市建设用地让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城市的高楼大厦又凝聚着农民工的汗水。中国农民为我们的社会做出了这么重大的贡献,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出发展中积累的部分财富为自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撑起一张老有所养的保障之网呢?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以务实的态度去推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我们从农民的角度,以务实的态度把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都考虑充分,照顾周全,制度才能有效运转。
首先,制度设计要简便易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的人数众多,数亿农民要参保缴费,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要领取养老金。制度设计要做到缴费和领取时都简便易行。比如农民流动性比较强,要允许在不同地域参保缴费;农民收入不稳定,万一不能连续缴费时要能有变通办法等。
其次,政策出台要务实。政府确定农民个人缴费率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把农民个人缴费率定低了,固然影响保障水平,但定得过高会把农民吓走,而使得保障制度成为不可能。毕竟农民目前收入还不富裕,也不稳定。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低水平是一个客观现实。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提高保障能力。
再次,区域模式要协同。尽管各地基础不同,情况各异,制度设计可以因地制宜,不必整齐划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毕竟是全国范围内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只有在全国范围内通行才有意义。所以各个地方在进行本地制度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到普适性和兼容性,避免出现农民工因为保障金不能异地转移而被迫退保的现象。
急用?这几篇文章很长啊,我打字很慢,等打完第11期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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