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至元朝时期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卅三年),秦朝派军攻占百越,置南海郡,将香港正式纳入秦国地图。由前203年开始,香港由南越国管辖,直至前111年西汉灭南越,香港才再由中原王朝管治。其後东汉、东吴、西晋及东晋初年,香港一直仍属番禺县。东晋咸和六年(331年)起,该地区属宝安县管辖。
公元736年(唐朝开元二十四年),香港属於循州(今惠州市),并设立屯门军镇,当中两千名士兵驻守屯门,主力保护海上贸易。自唐朝,香港沥源(今沙田)以及大奚山沙螺湾土壤都适合牙香树生长,种香及产香也逐渐发展起来。一直到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海禁迁界为止。根据考证,明朝时期由东莞南部及新安全境(包括香港)香树制品会经陆路运至尖沙头(今尖沙咀),以小艇送到石排湾(今香港仔),再用艚船(俗称为「大眼鸡」)运至广州,最後送往蘇杭销售[34]。「香港」这个名称由来,其中一个说法源於香港盛产和出口香木,因此得名(运送香料的港口)。
五代十国时期,香港由割据两广的南汉国管治。由於大步一带盛产珍珠,南汉刘氏遂於963年设立官办珠场,称为媚川都。公元971年(北宋开宝四年),宋灭南汉,北宋政府於九龙湾一带设立官富场,并派盐官驻守。南宋末年,宋端宗和宋帝昺为躲避元朝军队,逃到香港,传说他们曾在土瓜湾一块大石头上休息,後人称该处为宋王台或者宋皇台。
明清时期1514年(明朝正德九年),葡萄牙派兵抵达并攻占屯门,明军於1521年(正德十六年)向葡萄牙开战,史称屯门海战,最後全胜。
清朝初年,香港属新安县管辖。清廷为防沿海居民接济南明遗臣郑成功,遂於1662年(康熙元年)下迁界令,加上海禁,香港本区受严重影响。後来广东巡抚王来任、广东总督周有德请求复界,1669年(康熙八年)朝廷允许弛禁,原有宗族陆续迁回,外来宗族亦应广东省政府鼓励乘势迁入,当中包括福建、江西及广东惠州、梅州等客家籍农民,新界宗族分布新局面逐渐形成。
英国殖民地初期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不久,清朝道光帝由主战转向主和,派钦差大臣琦善到广州与英军谈判。1841年1月,琦善与查理·义律在清廷与英国不知情下草拟《穿鼻草约》,於1月20日由查理·义律发出《致女皇陛下臣民通函》中,宣称和琦善之间「达成了初步协议」,其中包含「把香港岛和海港割让给英国」,及後於香港岛赤柱登陆,获香港岛原居民陈群引路到香港岛北部,当英兵行经香港村时从陈群以客家话回答中得知「Heong Kong」发音後记载於香港政府第二号宪报,後来简略为「Hong Kong」拼法成为全岛名称,沿用至今。由於清廷和英国政经界分别认为「有辱国体」及获利太少,故双方不承认存在《穿鼻草约》。直至1842年,英军於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打败清军,翌年派砵甸乍签订《中英南京条约》,清廷将香港岛连同邻近鸭脷洲正式永久割让与英国。1860年,清军於第二次鸦片战争(即英法联军之役)中再次战败,签下《中英北京条约》[38],把九龙半岛南部连同邻近昂船洲一同永久割让给英国。当时在九龙半岛上的两地新边界只用矮矮的铁丝网分隔,位置就在今日界限街。1898年,英国通过与清廷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40]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条约,租借九龙半岛北部、新界和邻近两百多个岛屿(九龙寨城除外)租期99年。这一系列割让和租借後得出的土地形成了今天香港的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