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交费这一向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拆迁款到位同时收取个人所得税,这是国家明确规定,但是也不是村干部收,应该是税务局收。如果是村干部代替税务局征收的话,也应该有征收的税务发票。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和收据收费,那只是村里边。自己搞的收费属于霸道型条款。可以想上级部门反映。我想一般村干部也不会这样傻。取这种收费方式。最起码应该跟大家说清楚收费原因。收费将来的去向。也应该出具收费的收据。如果属于个人行为坚决抵制。可以直接向国家。反贪部门举报。
村干部没有收钱的权力,大家告去呀!
该不该分户是自然常识,村干部知道,觉得不划算可以不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