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离婚。离婚与低保没有关系。离婚后,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接受原审批机关的复审,经复审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重新办理低保手续。经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批准低保申请。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