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简而言之,电子签名的签约主体、签约行为、不可篡改三要素确认之后,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第13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可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结合《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归纳总结一份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电子合同其实是合同的一种新形式,所以除遵守合同法的规定外,还应适用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但是,由于普通个人或企业用户实现上述条件过程繁琐且成本高,与电子化签署提速降本的初衷相悖。
因此,普通用户只需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即可签署有效的电子合同。这也符合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的规定:“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可以在相关电子签章平台进行在线验签。
就是验证电子签章上的数字签名。
电子签名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要求电子签名的制作数据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保证电子签名的可靠性;
(2)要保证电子签名的可控性,可控性是保证电子签名可靠的关键所在;
(3)需要保证电子签名的可监控性,保证电子签名有任何被改动的迹象都能够被签名持有者发现;
(4)需要保证电子签名文件的可靠性,已经经过电子签名的文件,一旦变动便不能保障电子签名的可靠性。
电子公章一经公安机关备案,并有合格的密匙作为保密手段,是等同实物公章的,用途和实物公章一样,只不过是电子公章用在网络上,实物公章用在现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