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镇户口居民,该区被拆迁户户籍如何迁徙?

2025-06-22 13: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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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镇户口居民,该区被拆迁户户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
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三、户口迁移需要提供: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由于落户地不同,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会略有差别,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