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事业单位职工在外出差返回的途中,驾驶本单位的车子出了车祸,副驾驶室的领导死亡。。

2025-06-20 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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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司机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并非工作上的失职或渎职行为,不可能因此开除公职,于法无据,也不符合逻辑,故勿多虑。

  2. 由于在公职途中,那么就属于工伤,事业单位人员同样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此情形下,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死亡和伤残赔付金。如果能够证明司机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也可以由司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司机对交通故事发生的过错大小,决定其赔付数额大小。两者是独立的,不存在分摊比例,工伤保险赔偿数额是法定和确定的。

  3. 调解可由单位领导、受害人家属和相关单位(比如交警队)参与组成,具体由谁出面,没有规定。调解不存在费用,可以在该事业单位安排的场所进行。

  4. 若调解不成,也不存在刑事责任。除非说司机本身就有通过制造交通事故来实现故事杀人或故意伤害的目的,否则,就算有人员伤亡的结果,司机也不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希望对你的疑问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13307486535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