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实行人、财、物省以下统一管理。统管后,理论上人事调动有以下几种可能: 1、同级检察系统内部平级调动,应该比以前难度小; 2、从下级检察机关到上级检察机关,一般要经过遴选; 3、从检察机关调出,要经过组织部门协调,下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