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香港到澳门,再从澳门回到香港(整个行程不超过7天,且不回中国内地),只需要香港、澳门签注各1次。例如:3月10日入境香港(首次入境香港逗留7天),3月11日由香港到澳门,3月13日再由澳门进入香港(第二次入境香港,余下天数逗留4天)。若第二次入境香港正好7天届满(3月17日才从澳门到香港),通常香港入境处仍会再给1天逗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