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区分物权,知道是谁的,自然就知道是谁修了,但是没有法条会对外部铁艺进行规定,所以只能从各项法条中寻找和分析。
《物权法》第六章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总的来说,在一定范围内,不属于业主专有的,就是共有部分。多数维修的都是保修两年,外立面最长的也就保修5年,房龄19年肯定过保修期了,我就不给你找文献了。
共有部分也就是说,漏水属于你这栋楼全体业主的事,应当由物业公司经业委会同意,或者你这栋楼全体业主的双三分之二同意(物权法第六十七条,需要划选票),向当地房管局递交大维基金使用申请。也就是说,用大维资金去修。如果雨漏的没那么大,就干脆找“蜘蛛人”外围打胶,当然钱要挨家挨户去收。
总的来说,这是大伙的事,就是非常麻烦,尽量别自己揽下所有支出,不然等别人家漏雨找你家来收钱的时候,你心里会产生极大的不平衡。
商品房的外立面,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不属于任何一位业主,如果出现损坏的话,应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外面的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