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病态社会中的不幸之人,正是鲁迅笔下的“小人物”。?
“小人物”孔乙己的出场是在鲁镇的酒店,那曲尺形的大柜台旁。孔乙己是光顾这个酒店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但他的长衫,是别样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因只能是站着的,脸色自然不象富人那样油光泛亮,而是“青白色”;出手也不抵富人那样阔绰,是“排出”的“九文大钱”。作为穷困潦倒的文人,满口“之乎者也”似乎是他全部的体面,因此,别人说他偷书,他虽红着脸,但尚能争辩,然而要揭他的痛处,“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这时的孔乙己,却“颓唐不安”,脸色也笼上了一层灰。?
最后一次出现在鲁镇酒店的孔乙己,是坐在柜台下的门槛上。原来青白的脸也变成“黑且瘦”,长衫早已不知去向,而是换了一件破夹袄。买酒的钱也是从破衣袋里“摸出”的“四文大钱”。那次,喝完酒的孔乙己,同样是在人们的说笑中走出酒店的,只不过,是坐着用手慢慢走出去的。鲁迅还给我们这样一个镜头,孔乙己双腿盘坐在一个蒲包上,肩上还挂着草绳。因此,尽管后来鲁迅用一种轻松的语调,告诉我们孔乙己“真的死去”,但读者却感到说不出的沉重与辛酸。“阿Q”是鲁迅笔下又一地道的“小人物”。他的出场首先在姓名、籍贯上颇费了点儿周折,因此,我们知道阿Q其实没名没姓,更没有家,只是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平日靠打短工度日的阿Q,尽管“真能做”,但人们只是在忙时才想到他。阿Q来了,不过却是人们欺凌、取笑的首选。阿Q先是采用“怒目主义”,但闲人们不怕,仍撩他不算,每每还揪住他的辫子,毫不留情地往墙上撞。阿Q骂不得,打不过,却总能找到种种宽慰自己,克服怨敌的妙法。比如,权当打自己的是儿子,实在无法,自打嘴巴,权当被打的是自己的仇家,然后,无论曾经怎样被欺凌过的阿Q,最终都会愉快起来,愉快地去喝酒,再愉快地回到土谷祠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