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