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段论推理,有哪些格与式?各自有个特点? 谢谢(*ˉ︶ˉ*)

2025-06-21 01: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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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
它包含: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一个附属于前面大前提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特殊化陈述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结论。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判断推理。它包含两个性质判断构成的前提,和一个性质判断构成的结论。一个正确的三段论有且仅有三个词项,其中联系大小前提的词项叫中项;出现在大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谓项的词项叫大项;出现在小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主项的词项叫小项。

所有的偶蹄目动物都是脊椎动物,牛是偶蹄目动物;所以牛是脊椎动物。
上面的三段论推理,“偶蹄目动物”是连接大小前提的中项;“脊椎动物”是出现在大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谓项的“大项”;“牛”是出现在小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主项的“小项”。 习惯上用“M”表示“中项”,用“P”表示“大项”,用“S”表示“小项”。
省略式

从思维过程来看,任何三段论都必须具有大、小前提和结论,缺少任何一部分就无法构成三段论推理。但在具体的语言表述中,无论是说话还是写文章,常常把三段论中的某些部分省去不说。省去不说的部分或是大前提,或是小前提,或是结论。
公理

公理的古典涵义要求公理具有明显的直观真理性,能够不证自明,公理内部前后要有一致性。公理的现代涵义不要求公理具有明显的直观真理性,也不要求公理能够不证自明,它要求内部有严密的一致性,无矛盾性。
三段论公理是:如果一类对象的全部都是什么,那么,它的小类,即部分对象也必然是什么;如果一类对象的全部都不是什么,那么,它的小类,即部分对象也必然不是什么。这就是说,如果对某类对象的全部都有所断定,那么,对它的部分对象也就有所断定。
规则

人们根据三段论公理,总结出三段论的一般推理规则,使之成为判定三段论是否有效的标准。 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共有七条,其中前五条是基本规则,后两条是导出规则。在这七条规则中,前三条是关于词项的规则;后四条是关于前提与结论的规则。

回答2:

传统逻辑中,三段论有四格,每格有64式,共有256种不同的格式。
格的划分是根据大小前提和结论中的大项P,小项S,中项M的相对位置确定的。
M【】P
S【】M
S【】P是第一格,【】中分别可能是AEIO,故第一格有4×4×4=64种。
P【】M
S【】M
S【】P是第二格
M【】P
M【】S
S【】P是第三格
P【】M
M【】S
S【】P是第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