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可以按规定向被拘留送少部分日常用品,并必须经过拘留所检查后方可交还本人。拘留所按规定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但不得送食品等,防止被拘留人出现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