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这样的,如果两个孩子都不满18岁,女方户口是北京的,可以申请特批,特批下来再生就合法,先生后批就批不了了。
可以生养第二胎,只是在申请的时候要出示法院判决书(孩子判给另一方的证明)。
海南省是允许的,详情见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十七条。
具体还要看你是哪个省份的,有很多规定是根据地方特点制定的。可以百度搜索所在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参考。
我是陕西的,情况和你一样:我们夫妻二人原来各有一女都判给对方,都归对方抚养。现在我们二人身边无子女,况且女方是农村的,而我是公务员,现想再生一个孩子不知是否可以?也想请有关部门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