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贵阳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卖方不履行合同,可以到买方居住地法院起诉吗?

2025-05-17 1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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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你们约定买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依法可以在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