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着的老屋,会不会面临被回收的命运

2025-06-21 12: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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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闲置住房问题日益严重。根据对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分析,估计在未来20年内,每年将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地区。人口和户口都转移了,但是农村的房子都闲置着。许多入城的朋友不愿意转移空置的农村住房,但他们也担心自己是否会被集体收回。今天,让我们回答这些问题。

你可能不知道,闲置的农村住房和闲置的农村宅基地是两回事。如果宅基地闲置,你不再是农村户口,闲置一两年一定会收回。然而,农村住房还有另一种情况。一般来说,有两种主要类型的长期空置农村住房:农村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屋。过去,农村有几个兄弟姐妹。孩子们长大结婚后,他们会和父母分开,变得独立。最后,只有年迈的父母独自生活。他们一直住在老房子里,直到一百年后,房子才会闲置,历经风雨沧桑,最后变成非常颓废的废墟。在这种情况下,记住关键词:“地面跟随房间”。这意味着,如果你是合法继承人,那么你可以继承你父母留下的旧农村房屋,旧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将被授予。当然,为了获得土地权,你的户口应该是村户口。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闲置的房屋,他们住在城市。一些来自农村家庭的人在其他地方上大学并定居下来组建家庭后,离开了原来的农村户口。在慢慢获得这种能力后,他们也从家乡接收了父母,住在城市里。然后,农村的老房子空了,变成了无人照管的空房子。在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包括华侨)在原农村宅基地上的产权不变的,可以依法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迁后不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土地权利由房屋原所有人确定。

一般来说,被拆除的房屋将面临收回。如果房子没有被拆除,你仍然可以保留使用权。应当指出,这些当事方享有的土地权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而不是无限期的。如果房屋丢失,他们的土地权将不复存在。

回答2:

宅基地使用权不同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因而在一般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
只要农民家庭成员延续作为集体成员,即使该户只剩一个人是集体成员该户就是存在的,户就永久地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应当终止宅基地使用权,随着宅基地使用权的终止宅基地就应当由所在集体收回。《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已经规定了国有土地收回制度及其不交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也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但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国家鼓励有其他居住条件的农民自愿腾退宅基地并给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