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有人在矿山工地上偷东西,被发现后用刀威胁他人,请问这种是抢夺罪还是抢劫罪?情节严重吗?

2025-06-21 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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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下认为是涉嫌抢劫。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结合本案,行为人先是在偷东西,顶多涉及的就是盗窃,但是在发现后,用刀威胁他人,即用暴力胁迫他人。不管他是否将财物拿走,都是涉嫌抢劫,只是即遂和未遂罢了。

回答2:

你自己好好看看吧 蛮严重的 肯定是得呆上几年了

第十五节 抢劫罪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抢劫1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抢劫取得财物,在次基数上数额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 被害人超过1人的,每增加1人,按次基数重处10%;
(四)抢劫致人轻伤的,每增加轻伤1人,按次基数重处20%;
(五)持械抢劫的,按次基数重处20%;
(六)遭遇灾害时行为人实施抢劫,按次基数重处20%;
(七)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毁坏或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按次基数重处20%;
(八)以人质勒索他人巨额财物,按抢劫罪处罚的,按次基数重处30%;
(九)抢劫2次,按次基数重处40%;
(十)三人以上结伙抢劫的,按次基数重处20%。
第一百一十四条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结果加重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有下列情形的,刑期相应增加:
(一)数额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六个月;
(三)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二年。

回答3:

抢劫 偷窃被发现以暴力威胁是刑法规定的转化型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