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贪污单位的物资,归检察院管还是公安处管?

2025-06-21 0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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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应该由当地的检察院直接受理。

  其次,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最后,国企干部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论处,国企资产是国家资产,故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国有资产,构成贪污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