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1、户籍地为上海、北京、厦门三地的人士;(南京目前未正式开放自由行)
2、年满二十岁,且有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存款或年工资所得相当人民币十五万元以上者。其直系血亲及配偶可随同申请;
3、十八岁以上在学学生。
二、应备文件:
1.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
2.照片2张(近两内年白底两寸大头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大陆地区所发尚余六个月以上效期之通行证影本及签注事由为「G」(个人旅游)之通行证签注页
5.资格证明文件(所附之证明文件影本应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a)已有三个月存入期5万元或以上的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必须已冻结,冻结期至回来後
b)年薪为人民币十五万以上薪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c)其随行之直系血亲及配偶应附与申请人之全户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书影本。
6.行程表
7.紧急联络人资料表—紧急联络人以亲属担保原则,申请时请一并检附其居民身分证影本及全户户口簿影本。
8.大陆地区随同亲属名册-- 若有随行人员时需提供,无随行人员则无需提供
9.已投保旅游相关保险之保单影本或证明文件影本。保险内容应包含医疗及善後费用,其总保险额度最低不得少於新台币二百万元(相当人民币五十万元)
目前北京上海厦门均有在我处办理,如开放了需要办理,记得联系我提供范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