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前期实行的是极富弹性的军事体制,即平时体制与战时体制相分离也。按照这一体制和当时的军事部署,府兵、禁军、边疆镇戍部队等,主要在乎时发挥作用,在边防方面,一般也是由边防部队担当维护边疆安全稳定的责任,而一旦边疆出现大的威胁,或开展大的军事行动,则由“行军”制度来弥补边防体制的不足。所谓“行军”,即遇到大的战事,临时由府兵、禁军、镇戍部队等军事单位以提供兵员的形式组建作战部队,由中央任命大将统一指挥。这一体制在对付边疆威胁方面非常灵活,中央可以根据战争形势迅速调集大军,集中优势兵力以形成强大突击力量投入征战。因此,唐建国后的历次开边征讨,无不以“行军”方式进行,如,唐太宗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征伐东突厥的军队就是这样组建的;调露元年(公元679年)突厥降众大规模叛乱,负责管理北部边疆的单于都护府应付不了数十万人的叛乱,唐太宗立即令裴行俭任定襄道行军大总管,组建数十万大军,立即开赴北疆,迅速平息叛乱。此后,随着战争的频繁和每次战争的持续,唐朝又逐渐将“行军”体制改为类似于大军区的节度使体制。
再如,明初虽实行重兵备边的制度,在中央设左、右、前、中、后五军都督,分别统领卫所军、队,其中,后军都督府主管大宁、万全、山西、陕西诸都司及山西行都司和北直诸军,均为备边力量。当时北部边防兵力约占全国兵力的一半,约100万余人,有卫250余个,所近90个。即使如此,明朝在对付北部边疆的蒙古贵族势力的大举进兵时,仍未免捉襟见肘,所以,明成祖朱棣时.又对军制加以改革,在京师禁军之外,设立京军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五军营分步、骑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三千营由兀良哈部所选三千精骑组成;神机营属装备火枪、火炮的火器部队。三大营既是京军的主力,也是明廷直接掌握的因应北部边疆战争形势的战略预备队,对于明军在防御蒙古方面取得战略主动,实现积极防御,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