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不是现在,而是你公公百年以后;
你老公的妹妹在你公公百年后有部分继承权的;
现在该房屋产权属于你和你公公各50%的产权;
你公公百年以后他的那个50%法定分配如下:
我们暂把此房屋全额定价120万-60万(属于你的50%)=60万(属于你公公的50%,现在开始分配)
遗产部分60万
首先你婆婆应得30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剩余30万-10万(婆婆继承)-10万(你老公继承)-10万(老公买卖继承)
要想按继承必须你公公在世时另立公证遗嘱;
希望你可以看得明白,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以后你比你公公先“走了”那法庭就会判给你公公。公公死后,房子就会属于你公公的儿子,女儿,老婆(在没立遗嘱的情况下)。相反,如若是你公公先“走了"那这一套房应该会归你,等你死了后应该会判给你的父母或儿女
应该能有点继承权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