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从唐朝开始设立,初时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供奉则无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翰林学士是皇上私人秘书,不归六省任何一省管辖(三省是权力核心),秘书省是皇家图书馆,明朝时并入翰林院,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职能相近。
不属于任何省 唐代的时候翰林院连政府部门都算不上,只是为皇帝服务的私人机构,翰林学士也没有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