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的二手房未过户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写的原房东名和转让协议,如遇拆迁怎么办?现在本人要怎么做?

2025-06-21 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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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所有权是以房地产登记机关的登记簿记载为准,也就是说证上原房东名,登记簿上记载的是原房东;如果遇到拆迁等,还是原房东享受权益。根据转让协议,你和原房东只是一般的经济合同关系,属债权债务关系,你可以要求返回所支付的款项及利息等,但是所有权登记在原房东名下,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的。减少损失只能是要求过户并登记到你的名下,或者是撤销转让协议,不要这个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