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对国有林场进行分类改革,即生态公益性林场和商品经营性林场,生态公益性林场按事业单位管理,重新定编定岗,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一般情况下西北地区等位于大江大河中上游的国有林场将划分为生态公益性林场。具体时间表是“十二五”期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