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签订时间不到就被房东赶。

2025-06-21 12: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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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租赁关系发生在房屋买卖之前的话,租赁人,也就是你们具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他来问你们要不要是对的,但绝对不是借款,而是房款。至于你们没有这笔钱,那么他是可以买给其他人的。
那既然你们买不起这房子,就涉及租赁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租赁期限你们有明确约定,房东现在提前收回房屋,那么是违约了,就有违约金的事情。至于违约金你觉得当初设的过低,一般来讲,如果实际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超过30%的部分,则你们可以要求超过部分的额外补偿,也就是补偿差额。
最后,毕竟房东要卖房,所以必须提前通知你们,给你们合理期间内搬离住所。这段合理期间,你们完全可以向他主张,比如15天 20天时间给你们搬离。
还涉及装修问题,一般按照双方约定,如果未有违约,则按照装修残值由违约方也就是你们的房东补偿给你们。当然前提是当初装修时经过房东允许。

回答2:

签订的违约数字的话那就只能按照数目来,你就算起诉也不值得,只是简单的违约,但是按照正常的违约赔偿双倍的,你可以找到消协调整等,也可以求助派出所等

回答3:

民法上有一个原则叫做“买卖不破租赁”,你的这个事情正适用这一原则。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不过如果你们的租赁合同上有相反规定的,那合同法这条就没办法适用了。如果租赁合同上没有相反规定,你可以告诉你的房东,房子他可以卖,但是和你没关系,你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并使用房屋,这个权利是受合同法保护的。
还有,5分太少了吧?法律服务就这么不值钱吗?

回答4:

1.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未到期,对方要卖房的,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其支付因此给你造成的其他损失;
2.如果可能的话,你在同等条件及价格下,可以行使作为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
3.对于装修房子的花费,如果是在对方允许后你进行的装修,你可以要求房东支付你剩余租期内,装修后的附合财务的使用价值,就是对方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你装修的花费。如果你是未经房东同意进行的装修,你将不能从房东处得到赔偿。
4.如果实在不想搬出去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