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中关于版记的位置这样表述: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封四),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由此可见:如果公文末页为偶数页,且有足够的空白地方放置版记,则不用另起一页;否则,需另起一页,并将其置于偶数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