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居住证
1.办理条件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四)婚姻状况公证书;
(五)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
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五)项材料申领《居住证》。
2.办理程序
申报人向办理人员递交相关材料,办理人员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并在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留下1份《申请表》和相关申领材料存档备查。申领人凭签注的《申请表》,到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3.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内不收费
凡申报材料齐全、真实并符合申请条件,即到即受理并从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
4.办事需提交材料
见办理条件
申请书(表格)名称(附示范文本)
见办理条件
要办的 约¥10元/月 有三月/六月/一年/2年
办证工本费¥20元
到当地( 居委 )会可办 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者,其《居住证》有效期在三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子女入学(托)。其子女在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到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就读,取得本省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参加广东省统一高考,报考本省部委属高校,省、市属高校或民办高校。
申领居住证,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合法居所证明、近期一寸数码彩色照片(须在居民身份证照相点拍摄)3张。现在刚开始,有些街道系统还不完善,具体还不能办。可能目前就是广州市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或者居委会可以办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