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是指1858年清朝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后,委派大学士桂良和美国、英国、法国和俄国代表谈判并在天津签订的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约,包括《中美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中俄天津条约》。《天津条约》内容:①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②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日岸自由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