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B超对人体有害吗?

2024-07-11 23:35: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萌新宝爸宝妈应该知道的,B超会不会对宝宝有影响

回答2:

B超具有非常强的光穿透力,和辐射力,对身体当然有害了。要尽量不作或是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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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不知道就请不要危言耸听。B超实际上就是一种超声波,虽然说大剂量高频率的超声是可以对人体产生危害的,但医用超声是远远低于这个水平的。所以,做超声检查对人体是没有危害的,这也是为什么孕妇可以做超声检查的原因。

回答3:

对人体造成损害处不大,但好处是肯定没有的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不论是腹部检测胎儿发育状况的B型超声,还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给胎儿“照相”、“写真”,都要向人体内辐射超声波,都会对人体产生影响。
B超是一种通过超声波反射来检查身体内部是否存在病变的科学方法,发明支出给人类的医学带来了很大的飞跃,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也慢慢意识到某些能量形式或多或少的也能影响人体的正常机能,当然有好有坏,应该知道B超的能量可以微小的改变身体机能,副作用不大,但是肯定有
麻烦采纳,谢谢!

回答4:

超声
波是一种非电离辐射,它是一种物理因素,一种能量,那么也就存在一个安全剂量
的问题。目前临床上的超声波有诊断超声与治疗超声之分,前者的功率比后者低
100~1000倍。b超对人体或胎儿有害还是无害,关键在于超声的剂量,也叫阈值
安全剂量。就是说,当产科使用的b超剂量小于这个值时,它是无害的,反之大于
这个值时,则可能会产生有害的效应或损伤。就剂量而言,治疗超声对人体是有一
定的损伤或影响的,而诊断b超,在正规的医院,在经过严格专业训练的医生或技
师操作下,超声仪器的功率又小于10毫瓦/平方厘米,则不至于对人体或胎儿造成
损害。”

回答5:

转帖至: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怀孕期间该做几次B超检查
孕期做B超检查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做B超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孕期能做几次B超呢?国外已经有资料证明B超对胎儿有损害。北京一位专家选择怀孕7~8周并准备做人流的妇女,按其做B超检查时间长短分为1分钟、3分钟、10分钟3个组进行对照观察。结果发现,做B超检查之前,这些孕妇体内的胚胎发育都很好;而做了B超检查以后,除1分钟的5例无变化外,其余的胚胎的绒毛发生了变形,表现细胞排列紊乱,细胞内出现泡状结构,进一步的发展还可使胎儿畸形或发生流产。很明显,B超对胚胎照射的时间越长造成的不良影响就越大。所以,孕期做B超不要超过3次。
这三次分别是:
怀孕早期,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回声,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就可以诊断子宫外孕。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宫内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
怀孕中期,大约在闭经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以确定胎儿有无畸形和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因为如果这时发现胎儿不正常,在闭经20周以内中止妊娠,是比较适宜的。
怀孕晚期,即闭经36周以后,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羊水过多或过少,以及胎盘钙化或功能不良,都不应再继续妊娠。必要时需进行剖腹产。
可见,在整个怀孕期间,早、中、晚期各进行一次B超检查是必要的。然而有些人对做B超的目的不明确,为了弄清楚孩子的性别,不惜到多家医院反复进行B超检查。这对母婴均不利。
怀孕初期照B超有无影响?
假如3月6日是排卵期,这一次受孕了,但是还不知道,到3月9日去做B超(腹部),会不会受影响?
回答:
孕期“B超”查查
贵阳市华烽医院主治医师
张少武
B超是产前检查的一个项目,孕妈咪怀孕5周就可以开始做B超检查了,此时通过B超,可以观察妊娠部位是否正常(排除宫外孕),胚胎是否存活。
在怀孕的第13周之后,B超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胎儿的头颅、躯干、心、肺、肝、脾、胃、肾、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况,通过测量所得的数据,估计胎儿发育情况,还能确定有胎位及胎盘位置,评价胎盘功能,选择分娩方式。
特别提醒,如果不是不想要孩子或者其他特殊的原因,一般妊娠3个月之内是不可以做B超的。
异位妊娠:B超可帮忙释疑
如果遇到怀孕早期阴道流血,B超可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
如果再怀孕中后期发生阴道流血,可以确定自己前置胎盘及前置的类型,或者是否存在胎盘早剥的现象。
对于子宫异常增大的孕妇,可以确定羊水过多还是多胎妊娠,还能观察胎儿有无畸形。
若怀疑有染色体异常的遗传病胎儿,可在B超中抽取少量绒毛组织,宫内脐血或羊水,再进一步作遗传学检查。这项工作有优生价值。
B超还能观察性别。但要注意的是,不应有性别偏爱而造成人类性别比例失调。
整个孕期需做几次B超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并非是绝对的,需视孕妇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至少得做三次B超。
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3、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红灯:B超检查多多益善
有些孕妇说,既然B超很安全,对母婴无不良影响,那么多做几次检查又何妨?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产科医师也主张孕妇不要过多做B超。澳大利亚有位名叫劳伦斯的产科教授指出:利用B超对孕妇作定期检查,不利于胎儿的健生长。他将在怀孕期间做过五次以上B超检查的孕妇与已经做过三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劳伦斯教授调查了2800名孕妇后证实,多次B超检查并不影响孕妇的健康,但是,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要作几次B超,则需听从医生意见就可以了,不必有过多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