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辩论:法律效果(正方)和社会效果(反方)谁更重要?我为正方,万分感谢。

2025-06-21 02:58: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基本定义就不复制黏贴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谁更重要,显然不能一概而论,在不同的案件背景和现实环境下有不同的答案。如果是辩论的话,站在法律效果角度可以以此为观点:审判行为中追求社会效果以损害法律效果为代价是本末倒置的1、社会效果是暂时性和地域性的,法律效果是延续性和继承性的;2、法律效果本身也代表了一种社会效果,抬高社会效果损害法律效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鼓励犯罪;3、法律代表了现行社会意识下的公平正义,将社会效果凌驾法律效果之上可能导致“人大于法”。站在社会效果角度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中国的特点是民族多、地域广,受地域风俗、民族传统、道德视角等方面的影响差别较大,现行法律并不能够因地制宜、面面俱到;2、在一些情况特殊的案件中盲目的追求法律效果可能引发不良的社会反响导致损害法律形象。菜鸟的见解,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社会效果 指的是陪审团是吧、?

陪审团的意见的决定权还是在法官手里、、

我知道西方国家的法律是这样、

回答3:

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正义啊,没有法律母的无所谓社会目的的。。。。扥扥

回答4:

当然是社会效果。
没有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还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