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深圳实现“创新之都”的必由之路。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成立知识产权法庭,推行行政、民事、刑事“三审合一”,从立法、执法等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强力保护创新成果;同时,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率先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科技创新的内生激励作用。
2017年,深圳又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36条举措,制定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案,积极推动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如今,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展现出深圳这座城市的市场化程度、法治化程度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环境。
2016年10月28日,前海法院审理一宗涉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各方当事人在港籍调解员主持下,适用香港法律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是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律裁判的首宗案件。无数个“第一”正在这里诞生。深圳国际仲裁院是在前海设立的全国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机构,11名理事中超过三分之一来自香港和海外。境外仲裁员353名,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仲裁院由粤港共同建设、面向世界的目标。
为了着力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深圳设立技术服务专项资金,成立科技服务业协会,鼓励和引导开展各类科技服务,形成了涵盖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投孵化、知识产权等在内的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目前,深圳已成为国家首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并入选“中国创新驿站”首批试点,拥有技术转移机构69家,其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2016年新成立2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全年技术交易额达468.7亿元,增长20%。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深圳正以创新、宽容的姿态引领科技领域的点滴变革,焕发出日新月异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