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时效为二十年,若你没有根本性的特殊理由,一般应定不诉讼时效已过,民事法律将不再维护你的权利;若是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如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投毒、爆炸等,三十年前相关司法机关已立案,只是犯罪嫌疑人逃脱没有被绳之以法,那是将被终身追究的;若是三年以前的盗窃、诈骗等案件,因时间太长,当时司法机关已不知晓,那就应定为刑事追诉时效已过,就不再追究了。如犯盗窃罪应该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过了五年都没人知晓,那就不再追究了。但若失主报了案,公安机关已立了案,那仍是要被追究的。
大多数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最长二十年,超过二十年有特殊情况才能延长时效。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