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制造炮炸物品会判刑吗?700公斤会被判多少年?

2025-06-21 17: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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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供参考,以法院量刑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 输枪 支、弹药、爆 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存枪 支、弹 药、爆 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存枪 支、弹药、爆 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 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 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 支、弹 药、爆 炸 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答2: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点标准是:
一、制造军用、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成套散件一套以上或者主要零部件50件以上;
二、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2支以上、成套散件两套以上或者主要零部件100件以上;
三、制造军用、非军用专用子弹500发以上或者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非军用专用子弹100发以上;
四、制造各类炸药10公斤以上或者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各类炸药20公斤以上;
达到前款各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20公斤的五倍是100公斤。私自制造爆炸物700公斤显然属于情节严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具体量刑标准,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案情和被告的认罪态度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中酌情判决。

回答3:

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