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取保候审签字,保证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是否有危害,不好说。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是一定的,如果是交纳保证金,那就没有了,如果是只做当保人,如果当事人失踪,你是要负连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