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算违法吗?

2025-06-23 07: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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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从民法的角度讲,上述2种行为分别构成2种不同的债,因此并不适用抵消,即不能以此事由抗辩。所以,再从刑法角度去认定的时候,就会明了许多。如果你弟弟留的条他们当初看见并加以默认(需举证),则不是盗窃,反之,则够成盗窃罪。但你弟弟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偿还相关费用,不过要看是否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但是根据你的补充,既然你弟弟几次跟对方约好了还电脑的时间,就说明对方默认了“借”这一事实,因此即使立案应该不可能认定为盗窃。

回答2:

你是古道热肠之人啊。这就叫心慈面软遭祸害呀;
“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仍是古今之训。
1: 没事,让他们去告好了;告你什么呢?盗窃么?那不能成立呀,人家留有纸条为凭啊;[假设人家不承认有条,那么,他们可以报警;而怎么知道是你作的呀?你会撬门压锁?夜入民宅?持械抢劫?只要警察到现场勘察则将一目了然。上面的所有推论都不可成立;唯一的解释,那就是他们同意你拿走,你这才安然取走。不是么。如询问你,你就有机会将事实真相和盘端出,那不是更好?即使到法庭也是如此讲法,何罪之有啊]
2:对方有不仁不义之举,还望你等莫要以怨报怨才是,自修自德吧;向对方或警方说明迟缓交还的原因后,把电脑还与他们就是了;至于他们愿不愿意交还你们的钱财,那是他[她]们良心上的事了;如对方愿意给那就更好,不给那就算了。我看你们是福命高照绝对穷不了。而他[她]们味着良心,巧取豪夺,见利而忘义之人也绝对不可能发福!我敢断言,他等日后必有大难。所以,你们且不可与之计较往日是非长短啊。切 切。
祝你们新春要有个好心情,吉祥平安,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