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本是两个方向的,一个是法学理论的,以北大为代表的通识教育,注重的是法学的研究;另一个是法学的应用教育,以中国政法为代表的,以司法考试为参照的学习。
前者容易形成法律思维,在法学研究上可能有优势,但是在法条上略有欠缺,导致很多时候只是嘴上说说,而且接触的都是形形色色的理论,容易不接地气;后者在实务中很有优势,但是过早的进入条条框框的限制,在理论研究上眼光略有局限。
要想真学好法学,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学好理论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法条,把上面两方面结合起来。而且结合实务经历,告诉你一个非常不幸的事实就是,法律实务中,单纯的懂法律,只有律师证,只能沦为嘴炮,要想以后能自己做项目,向合伙人奋斗,还需要一个CPA,貌似CPA对项目管理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