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前几个月委托方没有结算加工费,但你作为受托方是要计算收入的,未结算的加工费计入应收帐款;现在委托方把前几个月的加工费一起结算,势必造成当月的收入较高,成本较低,引起税局的疑问,其实你不用担心,这只主要牵涉到所得税,又没有跨年,你直接把前几个月的加工费计入当月收入即可,只是以后再做帐时要及时结转收入,我想税务局不会因此找你们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