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实践中,往往是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养伤单位一天给你50块钱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工伤职工维权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如果没有伤到骨头的话,以我个人的工作经验,估计很难达到伤残等级。当然我说了不算,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我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大约估计一下。
要评工伤等级,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过了一个多月已经超过申请的时间了,你要去劳动局自己申请,需要哪些材料,然后如何让单位承担.认定是工伤了才评工伤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