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从今天算,他折抵刑期后还剩五个月,如果能消耗掉二个月,只剩下三个月,就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刑罚了。
目前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宣判后有十天的上诉期。
建议:
1 、到第八、九天时上诉。上诉不加刑,你不用怕。上诉后找关系做二审法官的工作,让二审法官尽量把这个案子往后拖,拖到快二个月的时候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2、如果将来二审判决后,他剩余刑期还超过三个月的话,你们应该找关系做看守所长的工作,让看守所多拖些日子。 要知道,即使判决生效了,也不是马上就送走。犯人并不是一个一个的送,而是一批一批的送,要攒够一批才送交监狱。剩余刑期并不是从判决生效时算,而是从被交付执行刑罚时算。
总之,只要能把多出来的这二个月消耗掉,使他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他就能留在看守所服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