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犯从关押到终审的提讯程序有哪些?如无证据最长多少时间公安一定要放人?

2025-06-22 03: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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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个问题:

(一)侦查羁押期限及程序
1、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2、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4条、126条和 12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5、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二)审查起诉期限及程序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不改变管辖的话:1.5+1+1.5+1+1.5=6.5,中间还有案件移送耗费的时间,所以其实还不只6.5个月呢

由于您的问题中没有涉及案情,所以不能判断期限。上面的都是最长的期限,相信你所谈的案件不会达到这种程度。现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都讲究效率,不会故意拖延的。有问题请进一步咨询。

第二个问题:
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接受讯问后,即可聘请聘任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可以实施辩护,提出法律意见。刑事案件中,律师非常重要。一定要请一个“好”的律师。

第三个问题:
建议你请口碑好的律师吧!费用的话以你的经济实力决定。

回答2:

你问的问题很多,有一些确实也不好回答:
1、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案件,公安机关一般2个月内结案,这是一般情况,有的时候也会延长,比如对于流窜作案需要跨省调查的会延长一个月。
2、如果确实不能证明有罪,就应当变更羁押措施,变成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然后继续侦查;
3、律师介入当然是越早越好,因为这可以让被羁押人安定下来,也能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4、在中国目前状态下,律师的作用还是很关键的,特别是在有罪无罪的关键问题上;
5、至于律师的陷阱,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但是,律师必须讲究职业道德,不能欺骗委托人,这是一个职业操守的问题。

回答3:

我没记错的话是这样,一般被批准逮捕是一个月的羁押时间,通常还会申请延期羁押,应该在一个半月,这样就会移送检察院,然后检察院会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还不行就会是第二次退补,应该在一个月以内完成,这样就是二个月,然后就是证据确凿进行起诉,证据不足就做出不起诉决定。

回答4:

刑事拘留(30天)
检察院批捕(7天)
公安侦查(二个月)
案情复杂延长侦查(二个月)
特别复杂延长侦查,包括边远地区取证困难等(二个月)
检察院起诉(一个半月)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
检察院重新起诉(一个半月)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
检察院重新起诉(一个半月)
法院一审(一个半月)
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一个月)
法院重新审理(一个半月)
如果上诉的话还得一,二个月

我说的都是最长时间,通常情况不会到最后一天的,一般你算个7-8折差不多,延长和补充侦查也一般不会,只要案情不复杂

回答5:

一个一个回答吧!
关押时间看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了解情况。
一般程序是:侦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执行判决
羁押时间是没谱的,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延长,一般的是37天
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可以聘任律师,但此时只能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无法做什么

至于律师的陷阱,就是给你打包票,帮你取保什么的,其实按案件性质才能决定是否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