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复役)军人光荣牌丢失是可以,向社区(乡镇)双拥(优抚)工作站申请,经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后,予以补发的。依据是2018年0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2号)通知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