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辞职公司不让走是否触动劳动法,说是招不到人走不了,不会同意签字。

2025-06-21 02:04:1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2、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关系了;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 ,要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辞职前应办理好交接工作的,应按照约定的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提前30日预告辞职。不同意辞职的,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答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按法律规定通知即可走人。但要有证据证明你提出解除合同。你可以先请假,移交物品,通过邮局的快递把解除合同通知书寄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