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肉种植大棚种植用地,经营者先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1、由农业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县农业部门审查批准。
2、多肉种植大棚种植用地属于农作物栽培类设施农用地范围,包括温室生产设施和办公看护房附属设施用地,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
3、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多肉植物是指植物营养器官肥大的高等植物,通常具根、茎、叶三种营养器官和花、果实、种子三种繁殖器官。在园艺上,又称肉质植物或多肉花卉,但以多肉植物这个名称最为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