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 关于劳动法的知识

2025-06-22 09: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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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是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呢

回答2: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应以《劳动合同法》颁布执行的时间分段计算: 06年5月——07年12月,按“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08年1月——08年4月,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是劳动者主观不续签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计半个月的工资:1500元。 2、仍需分段计算: 06年5月——07年12月情况同问题1 08年1月——09年4月,理由和法律依据同问题1的第二阶段,经济补偿金为1个半月的工资,4500元。 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规定计算,即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即税前工资。所得税按照“财税【2001】第157号”文件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000元的月工资收入通常不会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