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多了,还没有离婚,但是现在我又和别人好上生了小孩,男方又不肯离婚,这样我应

2025-06-22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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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您已达到离婚条件,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回答2:

分居两年了,应该可以离婚,但你在这两年之间又跟别人同居还怀孕生子。这己构成重 婚罪。建议你还是找律师先咨询下相关信息。

回答3:

才分开多久你就和别人生了孩子?真佩服你,你已经犯了重婚罪了,等着你老公起诉你吧

回答4:

起诉离婚,不过要麻烦很多。。。

回答5:

法院起诉,但是你现在的状况在财产分配上不利